女子公开丈夫偷情视频后反遭第三者起诉,法院这样判

女子公开丈夫偷情视频后反遭第三者起诉,法院这样判

广西梧州藤县一女子在丈夫出轨同居屋内安装摄像头,拍下隐私视频后曝光,第三者向其索赔 3.2 万元。

2023 年 8 月,藤县的王月在与情人胡铭同居的出租屋中发现一个摄像头,存储卡内存有他们被拍下的生活隐私视频文件。

文件显示,视频内容已同步至网络服务器并有数次观看记录。王月惊慌不已,因为这个摄像头正是胡铭的妻子黎茜及其姐弟安装的。

同年 9 月至 10 月,黎茜多次在自己的社交平台账户及朋友圈公开王月的肖像、生活照、隐私照和视频。

王月报警后,警方要求黎茜删除相关信息,但黎茜拒绝,王月随后将黎茜及其姐弟黎力、黎钰告上藤县人民法院,要求停止侵害其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并删除发布至社交平台和朋友圈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销毁通过摄像头获取的影像资料,公开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2 万元及律师费 1.2 万元。

藤县法院审理认为,王月明知胡铭有家庭仍与其交往并发展成不正当关系,侵害了黎茜的配偶权,违背公序良俗,败坏社会风气,本身存在过错。

法院指出,黎茜作为合法妻子,想要制止丈夫的不忠行为可以理解,但其在案涉居所安装监控录像偷拍王月与胡铭的同居生活,并发布至社交平台,擅自公开王月的隐私生活,侵犯了王月的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

尽管黎茜的行为出于维护自身权益,但超出法律赋予的必要界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法院认为王月的行为有悖公序良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黎茜及其家人虽有不当行为,但王月有错在先,且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精神遭受严重损害。

因此,法院判决黎茜立即删除发布至社交平台的不当内容及影像资料,但驳回了王月要求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来源:北京 · 日报、扬子晚报、广 · 州 · 日报

(来源: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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