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某被脱轨铁路列车撞压身亡,调查结果公布

5 月 16 日,国家铁路局发布 "4 · 17" 地方铁路嫩黑线货物列车脱轨铁路交通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公告。

一、事故基本情况

1. 事故概况

2025 年 4 月 17 日 15 时 45 分,由星火乡站开往嫩江站的 30816 次货物列车(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配属 DF4 型 7782 号机车担当牵引任务,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配属车辆,列车编组 27 辆、总重 2520 吨、计长 34.9)因折角塞门被机车乘务员关闭后忘记打开,导致列车制动力不足并放飏,当列车运行至嫩黑线星火乡站至依克特站间 139 公里 950 米处(时速 121 公里 / 小时),机后 1-27 位车辆脱轨并造成 1 名路外人员死亡。经救援,4 月 19 日 10 时 58 分开通线路,中断嫩黑线铁路行车 43 小时 13 分。构成铁路交通较大事故。

2. 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是黑龙江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铁路运输企业,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取得铁路货物运输许可。

二、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参加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经救援,4 月 19 日 10 时 58 分恢复嫩黑线铁路行车。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716.02 万元。

四、事故发生原因、性质和责任认定

(一)事故原因

1. 列车脱轨原因

(1)学习司机违规关闭机车与机后一位车辆折角塞门。在司机进行机车制动机试验过程中,学习司机违规关闭机车与机后一位车辆折角塞门,且在试验结束后仅恢复了机车折角塞门,漏开机后一位车辆折角塞门,导致车辆的自动制动机未能加入全列车制动系统。违反《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 202 条之规定。

(2)车站值班员未按规定进行简略试验。列车在星火乡站始发开车前,车站值班员未按规定在列车尾部进行简略试验 , 未认真检查确认列车最后一辆车是否发生制动作用。违反《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 213 条、《铁路机车操作规则》第 15 条和星火乡站《站细》第 37 条之规定。

(3)司机未按标准进行列车制动机简略试验。始发前司机进行列车制动机简略试验过程中,没有认真确认并及时发现列车管充、排风时间异常,从而没有发现折角塞门处于关闭状态。违反《铁路机车操作规则》第 15 条之规定。

(4)企业未按规定加装列尾装置。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自 2009 年开始启用列尾装置,后因设备老化、资金紧张,2018 年停用了列尾装置。在本次事故中丧失了列车尾部风压实时监测手段和列车制动失效放飏后的辅助排风制动手段。违反《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 194 条之规定。

综上,30816 次货运列车在星火乡站始发开车时由于机后一位车辆折角塞门关闭,致使列车运行中制动失效,经过连续的下坡道 , 列车运行速度超过线路允许速度(60 公里 / 时)并持续上升至 121 公里 / 时,最终导致列车脱轨倾覆。

2. 路外人员死亡原因

蒋某某在线路旁被脱轨倾覆车辆撞压身亡。

(二)事故性质和责任认定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和《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十条之规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责任铁路交通较大事故。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定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五、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司法机关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

司机佟某、学习司机徐某某、车站值班员李某已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对其他负有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 黑龙江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负有领导责任,基于任该职不到一个月,给予警告处分;

2. 黑龙江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负责主管安全监察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记大过处分;

3. 黑龙江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主管运输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记大过处分;

4. 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负责全面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免职;

5. 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负责行政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给予降级处分;

6. 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给予撤职处分。

7. 黑龙江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输管理部部长负责运输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记过处分;

8. 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动力部部长负责动力部全面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给予撤职处分;

9. 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部部长负责安全监察全面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给予撤职处分;

10. 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输管理部部长负责运输管理部全面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给予撤职处分;

责令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对其他 10 名负有事故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处理情况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备案。

来源 | ‍‍‍ 国家铁路局官网、中国新闻社

监制 | 李金锋 李洁敏

主编 | 彭丹

编辑 | 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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